史记 滑稽列传 优孟,故楚之乐人也. 翻译2006年全国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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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优孟,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致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于是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既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余,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四百户,以奉其祀。后十世不绝。(节选自《史记.滑稽列传》)

【译文】优孟原是楚国的老歌舞艺人。他身高八尺,富有辩才,时常用说笑方式劝诫楚王。楚庄王时,他有一匹喜爱的马,给它穿上华美的绣花衣服,养在富丽堂皇的屋子里,睡在没有帐幔的床上,用蜜饯的枣干来喂它。马因为得肥胖病而死了,庄王派群臣给马办丧事,要用棺椁盛殓,依照大夫那样的礼仪来葬埋死马。左右近臣争论此事,认为不可以这样做。庄王下令说:“有谁再敢以葬马的事来进谏,就处以死刑。”优孟听到此事,走进殿门,仰天大哭。庄王吃惊地问他哭的原因。优孟说:“马是大王所喜爱的,就凭楚国这样强大的国家,有什么事情办不到,却用大夫的礼仪来埋葬它,太薄待了,请用人君的礼仪来埋葬它。”庄王说:“我的过错竟到这种地步吗?”于是庄王派人把马交给了主管宫中膳食的太官,不让天下人长久传扬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