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予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6:45:21
我买了一处房,人家以前是赠予过户的,已过到受赠人名下,如果再过到我的名下,问是否要赠予人到房产交易所签字,
赠予人与受赠人是祖孙关系,赠予公证书上要求受赠人尽赡养义务,赠予人才赠予该房产

不需要,只需要房产证上的户主去就可以了。

还有上面的不懂别瞎说啊,照你说那样房价的20%得多少啊?

所需的费用有营业税(商品房五年之内交,过了五年就不用交。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不用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如果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要交土地出让金。

因为每个地区的收费情况,程序都不一样。所以我只能给你举个例子参考下。郑州的过户费用:营业税(房价的5%),个人所得税(房价的1%或购买时的价格与出售时的价格的差价的20%收取),契税(144平米以内按房价的2%收取,144以上收取4%),印花税(房价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房改房每平方3元,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安居工程房每平方6元)。

有的地区的契税是1.5%,144以上是3%。营业税实际上是收5%,但算上一些服务费等费用也就5.5%了。具体税率你可以咨询你当地的房管局。

已经过户到受赠人名下的房产的再过户就不须原赠与人的签字了

不需要了,

不需要。
但建议你别买,可能有税费问题。。

这种房产会出卖吗?除非卖方不知道要缴纳多少税。仅个人所得税就得缴纳房价的20%,要么买方愿意承受该项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