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专业律师或者钻们搞法律的人士能够告诉我们,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28:25
我们家是一家私人承包合法采矿企业,前不久,矿上的一名职工因工作不小心而将左胳膊不慎弄断,全力抢救却未能将此胳膊保住,现在我们要进行赔偿,现在对方让我们赔偿,对方却提出了很高的赔偿金,请问专业的律师或者懂得这方面的人士能够告诉我:他的伤残程度属于几级?(根据我们调查应该属于4级伤残)我们大概要赔偿多少?谢谢了!!!
刚刚说错了,是城乡人民年平均收入3500-4000

属于4级伤残,理由如下: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如果是因工负伤,在上海这种情况赔20-30万。

伤残等级必须通过劳动部门进行鉴定才能作出结论。如果是4级伤残,赔偿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与相应的保险待遇。如果没有给上工伤保险,就有赔偿责任。

既然是合法单位,那就按公司规章制度去赔偿,你们不会请的是黑矿工吧,要是黑矿工可以私了,合法工应该在合同协议上签署相关规定,还有如果是临时工就可以少陪了,你自己看着陪吧,10万差不多了(临时工、黑矿工不用再做养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