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在线的律师朋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46:15
我家年初做了装修,是请个人施工队装的,并且签了协议。
但协议并未指明工程完工之后出现问题如何赔偿。
在工程完工交付(全款付清)之后的2个月内出现墙皮空鼓等不合格现象,并且尚有一扇柜门由于加工不合格无法安装到位。

经过交涉承接工程的施工队长(协议签署人)拒绝维修。

请问我能否通过诉讼解决该问题,如果诉讼的话对我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别是什么?如果胜诉的最高索赔额度有多少?

望高手指点。

协商不成,也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虽然协议并未规定,但是作为装修工,他的义务就是帮你装修好,并且要达到一般质量要求,这是潜在要求!你注意拍照取证就是了,说明何时订立合同,何时结束,何时发现问题,协商未果等等。至于赔偿金额,要看面积,原使用材料,对你造成的损失等等

合同没有约定但是有法定的,出现质量问题是应当进行赔偿的,可以进行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