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26:19
事情经过:
2006年,我二伯死与车祸,我二伯是农村户口,而且是居住在敬老院.
二伯死后,有一定的赔偿经.
二伯没有妻子儿女,我爸和大伯就是他唯一的亲人.
后来,这笔赔偿金被大队书记得到,一直没有消息.而且,在大队书记去太平洋领取保险的时候,是把我二伯的户口改成了居民户口,得到了更多的保险经. 请问,这属于骗保吗? 那我们是否应该得到一定的赔偿经?
我还忘记了一个事情,就是当时我二伯在敬老院的时候的生活费用,是由村上提供的.

这些钱应该全部由你爸和你大伯继承,大队书记无权占有.身故保险金在无遗嘱且未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属于死者遗产,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平均分配.所以你们有权找大队书记要回全部赔偿金.
这个事情要抓紧时间,因为追索的诉讼时效是在大队书记侵犯权益发生之日起2年内.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通过法律解决.

对的,你们大队的书记是骗保,保险金本来应该是你二伯的法定的继承人来领取的,他根本不是合法的领取人,而且为了领取到更多的保险金他也做了违法的事情,所以建议你们可以举报这个事情到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法律部的同事帮忙解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