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道简单的数学问题!请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3:25:57
500÷1.17=无税价
300×1.1=加价10个点
这两个公式为什么要这样做?请详细简单的回答.谢谢

第一个问题:因为增值税是17%,100元的无税价乘以增值税汇率(17%=0.17),就得到增值税额=17元(100X17%=100X0.17=17)。所以含税价就是117元(100元无税价+增值税额17元)。所以如果反过来,目前知道含增值税额的含税价是117元,如果计算无税价=117÷(100%+17%)=117÷(1.17)=100元。类推500元含税价的无税价=500÷1.17=427.35元。
或者用一个简单的算术形式计算:
117元(含税额)÷100元(无税额)=500元(含税额)÷ABC(无税额),所以这个未知数ABC就等于,ABC=500元(含税额)÷117元(含税额)÷100元(无税额)=500÷1171÷00=500÷1.17=427.35
第二个问题:300元增加10个点(就是10%=0.1)j就成了100+100X0.1-100+10=110元。所以100+100X0.1=100X(1+0.1)-100X1.1,这就是你的公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