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两个问题,求教各位仁兄姐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28:55
1998年5月16日7时至17日18时,浙江省赤南县赤溪镇信智总支片莫明其妙停电长达35个小时,使九个政村的用户蒙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停电导致不少用户海鲜产品变质,冷饮变味,冰棒融化,冷藏注射疫苗坏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问:
1.消费者协会是否应该处理
2.应该怎样处理
3.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条 款

1998年2月,某村民安装电话机一部。电话号码是551167.,以11月起,电话费严重超常,平均每月增加200多元。最多一个月高达500多元。经电信局用微机查询发现,拨打5225401的电话特别多,几乎每小时通话一次。每次6-9秒。最多每小时通话7次,最多一个月通话788次,到98年2月止,此人已交电话费3800元。问:
1.该纠纷由哪受理
2.怎样处理

我觉得第一个问题是:供电合同纠纷。消协也可以受理用户的投诉。《消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有相关规定。

第二个问题: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