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51:01
A是乡村公路的开发商,雇佣B为其拉土方.(B自己有自己的汽车,用自己的汽车拉货但是没有驾照).某日B在开车为A拉土方的时候,在一弯道转弯的时候,车翻了砸死了开摩托车的C.发生交通肇事事故.(C没有驾驶执照).现在B已经被治安拘留.交警队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
1.B没有赔偿责任.A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B要是跑了 ,可以直接起诉A吗?
3.A与B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我是C的亲属,在 大学就读法律可是我还是没有弄明白.
希望说的详细些.交通警察认定是同等责任,当时肇事司机是怕罚款才走小路的.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是雇佣关系.你是学法律的,你也看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那么关于赔偿费用我就不详细列举了.雇佣关系首先是看雇员是否是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将和顾主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关系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本案中雇员是否是为了顾主的利益呢?逃避罚款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了顾主的利益?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么将是承揽关系,如果是为了顾主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么就是雇佣关系.最主要是看证据.

1如果是雇佣关系,A有连带赔偿责任,但因为B有重大过错,可以适当免责.
2可以.
3看B的工作行为是否在A的指示指导下进行,有的话是雇佣,没有的话是承揽.

ABC都有责任!B>C>A
B无经济赔偿能力,打官司判B赔钱,也是一纸空文!
三方协商解决!

肯定有连带赔偿责任,只要A雇佣B成立,B在工作中的所造成的伤害或者被伤害就和A有关系了。B跑了,A也可以起诉的。是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