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2:30:18
我在一家公司给人家开车,加班时不小心出了事故付全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请问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的时间是多久?两年?一年?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的时间是指从事故发生时开始两年还是事故处理完后两年呢?

1、如果你与公司是劳动关系(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劳动关系),公司应按劳动纠纷程序向你索赔,先劳动仲裁后劳动诉讼,仲裁实效是60天。
2、如果是临时雇佣或者帮工,那公司有权按普通民事诉讼程序起诉,诉讼时效是二年。
3、你说的雇主向雇员追偿的前提是雇主已经向受害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已经把钱付了。因此,时效的起算点就是雇主支付给受害人之日,即不是事故发生之日,也不是事故处理完毕之日。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 人身伤害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的时间是普通债的请求权,依法律规定是两年,从雇主代雇员向受害者支付赔偿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