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暂定期限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10:38
我2007年4月买了二间门面房,44万,由于出租时没有看好行情,以第一年1.68万元的租金出租了,还暂定了三年,本来是想投资,可是最近利率不断上调,算了一下,就是存在银行三年,扣了利息税也有1.95万利息,所以觉得很失败,现在想让大家帮我看看这个合同,我想今年和人家定了,不能反悔,明年想涨房租,不知道行不行?还有这个暂定期限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是付违约金应该付多少钱?毕竟我才租了近三个月.不想三年都吃哑巴亏.谢谢大家了!!!合同如下:

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经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花苑住宅1幢商业房106号和107号门面房二间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的经营范围必须合法。
二:租赁期限暂定 3 年,自 2007 年5 月1 日起至 2010 年 4月30 日止。
三:房屋租金:第一年 16800 元,第二年 16800 元,第三年为18480 元(第三年递增前一年房租的10%)。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四:在协议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出现此情况立即收回房屋。
五:甲方的责任及负责条款:
1: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屋面如发生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但因渗漏给乙方的内部装修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通、电通条件,但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任,可协助乙方处理事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法交付租金,第一年交付钥匙时交付全年房租,以下二年房租提前
2个月收取,如逾期,甲方则收取乙方的滞纳金,其标准收取按年租金总额每日1%收取,逾期壹个月以上仍不交的则合同自行终止;
2:租赁期间门前三包、工商管理费、卫生防疫费、

这个条款是有效的,如果是这样,合同对你是不利的,如果你觉得亏了,只有和承租方好好商量,看他是否愿意适当补偿你,讲法律你不占理。如果房屋租赁价格明显上涨,或者当地成了旺铺,你还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加价,看能否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