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后如何救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9:56:42
张三欠我20000元钱,已过诉讼时效,后我借用他的QQ车(价值约20000元),我不打算还他了,以抵欠款,张三起诉至法院,我能胜诉吗?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即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但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还可以自己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通过自力救济的方法解决,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其履行有效,债务人不得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 间界限。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 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
回来看你的案子:
即使诉讼时效期满,如果张三同意抵销,也是可以抵销的,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只消灭提起救济的权利而不消灭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
案中张三起诉,而你又未能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无法胜诉。
用句通俗的话讲:欠款不能向人家要,车还得还,诉讼费还得你负担大部。
有种例外,就是“骗”,比如,你对张三说“我要结一下几年的账,几年前你是不是借过我20000?签个字我们就清了,不让你还了”一旦他签字,诉讼时效就重新计算。

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