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的租房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26:59
近时间,我住的学生公寓(海珠区,中山大学,小西门外),以前是中大颐和学院的,去年被燕琪校园服务公司接管,我在不久前入住这里,前两个星期,这个校园服务公司出了问题,那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还贴了张纸,上面说叫我们不要相信,但心谣言,想退房的可以按正常手续办理退房.然后,到了我发贴的今天早上,又贴了一张纸,上面说要我们全部人在8号之前办理退房手续,也就是后天前,上面还写着将被新港经济社(这里的村委会)接管,但其中前台有一张加上了这样的内容(西区3,4,5楼的除外),是后来写上去的,问前台,前台说3,4,5楼的是他们公司装修过的,是高级公寓.以上的全是没有盖章的纸.想问下我们同学们要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怎样才能更有效?要什么把证据拍下来?
怎么没有人帮忙?是不是问题不够充分?这里住着上百个学生,其中自学考研的也不少,大多是生活困难啊!好不容易安定下来,我只想问一下,我们有没有再住下去的可能?

如果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就不用担心,房主的变化,不影响合同效力。

只要签定了合同,,就不怕啦,,如果他们毁约,,那你就去告他们,,这就是法律

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不能在外租房,在法律上,你不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