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是否算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30:42
案例分析:
在加利福亚州,有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沙利文太太与沙利文先生是加州大学医学院的本科同学,他们在坠入爱河后的很短时间里就结婚了,并很快有了孩子。沙利文太太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只好退学去工作。沙利文先生经过九年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又经过八年的奋斗,终于有了自己的医院。在此期间,沙利文太太又为他生了四个小小孩,并由于操持家务而过早衰老。
沙利文先生发现自己与太太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因此得出离婚。但是考虑到沙利文太太过去的付出,愿意将现有的家庭财产全部留给沙利文太太。
沙利文太太只好同意离婚,但是她提出院进一步的请求:要求分享沙利文先生的未来收益,因为她认为,职业教育是财产。沙利文先生对此要求当然是不同意。他认为,在法律中,财产被定义为可以被所有人所拥有的,可以用来交换和转移占有的一种物。土地、房子、珠宝等是财产,职业教育不符合法律中财产的特点,因此它不是财产。两人为此发生分歧,并起诉到法院。
假定你是双方当事人的律师,你如何支持双方当事人的观点,要求选择其中一方,写出你所主张的观点和理由,

我认为职业教育应当算作财产。
首先,我们已经看到了沙利文太太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只好退学去工作。为家庭付出了自己的学业,可能沙利文太太作为一个女性通过得到家庭幸福抵消了是去学业的痛苦。但是沙利文太太又得到了什么呢?为沙利文先生生了四个小小孩,操持家务而过早衰老。这就是沙利文太太应该得到的回报吗?当然不是。
其次,没有共同语言,感情破裂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但是仅仅是现有的家庭财产全部留给沙利文太太就能够补偿的吗?大家用以正常人的思维即可想见,当然可以比照沙利文先生,其丈夫有获得了什么呢?医学博士学位、有了自己的医院。难道沙利文太太做不到吗?
我要再一次说职业教育是财产,在他们今后的生活中,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丈夫,能得到什么?而他的妻子呢?职业教育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可能他不具有现有规定财产的特点,但是不得不承认它存在。法院应当看到职业教育的价值,而给与沙利文太太分得沙利文先生的未来收益的权利。

真不合理~ 不是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