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的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04:26
70岁左右的老年人死了老伴,再另好一个伴的情况。
前老伴的共同财产,才儿女的同意下全转给了他,后来做了公证,公证说门面是自愿转让给儿子的,但没有办理转让手续。
但是现在如果再婚的话,那份公证书有用吗??
如果在婚前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老年人死后,公证的财产还会有那个再婚对象的吗???

如果约定了给子女门面,则不能反悔。公证书一经做出就生效。如其死亡后,已经被公证的财产不能是遗产。

前老伴的共同财产,才儿女的同意下全转给了他,后来做了公证,公证说门面是自愿转让给儿子的,但没有办理转让手续。

你说些什么哦,看不懂!~~~

公证书当然有用。公证书作为一项法律证据,是不容质疑的,除非程序违法。
所以公证的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