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00:52
请问我要怎么做,案子已经上诉后移交到了法院执行局,但目前由于金额比较大,而对方目前也没能力还清,我也对被告做了房子土地的财产保全,现对方已逃到外地,只是目前对于他的房子土地做了冻结,而那房子土地也刚好是属于红线的拆迁户内,可那个钱是我向别人借来转借给对方的,可被告人也逃出,只是对他房子土地做了冻结,像这样的案子请问我还能怎么做,才能要回那笔钱
还有就是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代表如果对方的房子要被拆迁,而对方因为知道那个拆迁费会被原告拿走所以不同意拆迁签字的话,像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做强制执行了

什么是强制执行?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