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问题.懂法的朋友进来看看.发表一下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9:46:46
夫妻因为感情的问题:
新结婚不久的,夫妻长长闹矛盾,然后妻子背着丈夫情况下.偷偷的把孩子做掉,妻子这样做应该付到什么的法律责任,而女方还要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鼗结婚用的钱(双方的材礼钱(地方风谷)).走法律途径能否要回来?
新结婚不久的,夫妻长长闹矛盾,然后妻子背着丈夫情况下.偷偷的把孩子做掉,妻子这样做应该付到什么的法律责任,而女方还要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将结婚用的钱(双方的材礼钱(地方风俗)).走法律途径能否要回来?
等待大家的意见:)

1.女方的行为不负法律责任,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符合第二、三款的情况的话可以要回来。

第一个问题: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计划生育孩子和计划不要孩子这两个方面,所以,妻子背着丈夫把孩子流产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的。这是从法律上讲的。但在实际上生活中,女性一般比男性更重视孩子的生育,不会轻易打掉应该生育的孩子,女方这样做可能是实在不得已,也许男的太坏了。所以,在实际生活中,都倾向于保护女性。
第二,适当的彩礼属于民风民俗,不违反法律规定法律是支持的。只有借操办婚事聚敛钱财,才可能受到法律的处分。要看你说的具体情况了。

1.。她不生孩子这个问题暂时还没有法律强制约束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可以看出。好像不容易要回来,他们可以试着协商解决,打官司涉及到财产分割花费很大的

第一个问题:生育权一般是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第二个问题,楼上的婚姻法解释,但是如果当地风俗是可以要回来的,那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

按照,(中国婚姻法)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