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问题!!请问我应该报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36:24
我家有一套房子,租给朱某,合约签了五年。 最近发现,朱某背着我们把房子转租给别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且到明天朱某租房就刚好满二年,现在还没交第三年的房租,所以我想在这个时候收回房子。
可是,朱某不但不准备交还房子,还找了一帮打手。
他的房租交到了明天,就是刚好满二年。那么,后天,他仍不肯把房子还给我的话,我该怎么做呢?应该报警吗?
谢谢您帮忙!!

你反应的是两个问题,一是房屋出租问题,你可以立即中止合同,租赁人补偿金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协商解决。如果租赁人强行要求租赁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至租赁人最终搬走的这期间房租是照算的,计算标准按市场价。
第二个问题是他找帮手,对你构成人生威胁。一旦构成威胁,或有明显迹象表明你即将构成威胁,你可以立即报警,寻求保护。

是的 你应该先和他协商解决 如果不行的话就去公安局举报他

上法院告他

作为应急,先报警,然后再去法院告他,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时搬离

相互协商不了,就先报警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