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福利救助机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7:04:16
我很喜欢孩子,想收养几个贫苦或者失去父母的孩子。但是计生政策不允许。有网友提议办个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合法的收养孩子,同时可以吸收社会资金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帮助。但是不知国家对这种机构的设置有什么要求和具体的政策,请大家给我指点迷津。

可以

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一、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机构设置地点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安全区域内;
3、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500元)。
二、具备以上条件可向拟设置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申办人在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可行性报告;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②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③拟设福利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④拟设福利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服务科室和床位编制;⑤拟设福利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⑥拟设福利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福利机构的关系与影响;⑦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⑧拟设福利机构的投资预算表。
(三)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明(身份证件和上级的委托
证明或退离休证、下岗证等);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由金融管理部门出具);
(五)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如房产权证明、租赁凭证等)。
三、民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做出同意筹办或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查结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批准申办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未经领取的不得开业。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批准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