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33:43
我于2006年7月合同到期,但公司没给我们续签劳动合同,今年7月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合期为2006年7月到2009年7月,请问该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若双方签订了2006年7月到2009年7月的合同,合同法律效力由2006年7月起至2009年7月止。

你于2006年7月合同到期,虽然公司没给续签劳动合同,但你仍然在公司工作,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在随后续签劳动合同将时间定为2006年7月到2009年7月,是对过去的弥补,是有效的。

有效的。

当然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