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么?自己一份企业一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17:53:00
所有单位都是这样么

《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是,应由劳动者保存的一份被用人单位扣留不给的现象并不鲜见。

《劳动法》虽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份数做出规定,但是按照约定俗成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不把属于劳动者保存的《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往往是该《劳动合同》不完善,没有包含必须具有的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备七项内容);或者是某些条款不合法,至少是打了“擦边球”。总之,怕见阳光。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应该是3份吧 好像要到劳动局备案用一份的

新的劳动合同法也这样规定

对呀,肯定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