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也未交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急!在线等!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21:05
在此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是新办民办非企业,各项手续已办妥,税务要求补交以前的个人所得税。但所有人都未签正式合同也未交金,也未约定工资是含税和不含税。人员流动较大,离职人员未扣留下个人所得税款,请问已离职的和未离职的员工个人所得税分别该由谁承担?怎么计算?如果上述人员分别为中国人、美国人、韩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等不同国家的人,计算、评定有区别吗?
还有,单位所有手续未办妥之前(如税务登记等)的员工收入也要交个人所得税款吗? 很头疼的问题!请各位高手中的高高人帮忙解答!救我一命!万分感谢!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公司发放工资必须履行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要受处罚的,所以你对所有员工发放的工资,都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上述人员分别为中国人、美国人、韩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等不同国家的人,计算、评定有区别,扣除标准1600元/月(中国籍的);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是在扣除1600的基础上(仅适用外籍人员)。

已离职的和未离职的员工个人所得税分别该由个人承担.不过单位必须履行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
计算方法如楼上所讲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1600-附加减除费用3200(是外籍人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 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税率25%, 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税率35%, 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 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 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强调,只要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都要就超出扣除标准的部分交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不明白的,问题补充吧!

你单位发工资就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国内人员的扣除的费用标准是1600元,外国人再增加一个附加扣除费用3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仅适用外国人)。
不超过5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