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违约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2:32:49
我是07年应届毕业生,七月十八号到单位报到。
来单位后,才发现,单位招聘时承诺的待遇全变了。非常气愤,同来的十六位大学生中已经走了两个。

待遇变化:比如说试用期说好两个月,来后变成三个月了;
试用期月工资一千八,来后工作第一个月发一千四,第二个月发了一千;
转正工资保证二千二以上,实际上不可能达到;
住房说二室一厅住两人,现在变住三人了;
招聘时说每员人分发两万股,每年参加分红,来这里后才知道没有;

遇到这样不守信誉的单位无语了,在这里再呆下去已经失去意义了,
私营企业,无语。。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在试用期走,还需要交纳三千元违约金,
另外,我们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只签了毕业就业协议,上面除了说工资一千八,(应该是说正式的)还有就是违约金三千,其他招聘条件没有写上去。
我想问的就是,如果我现在违约走人,我还需要交违约金吗?明显是公司
先违约的。

不懂法律,也不敢去找劳动仲裁部门,很苦恼,还在的十四位大学生都想走。可又都不敢,已走的两个已经各交了三千违约金。

希望有懂法律的提供帮助。万分感激!!

你可以直接递交书面辞呈给公司,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不用交一分钱违约金,根据现行适用的《劳动法》,试用期员工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更何况你和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对双方是没有约束力的。另外即使是在劳动合同中签定了类似条款,也不是他说多少就是多少,而是要看用人单位为了招聘你的实际花费或者由于你离职给他造成的损失。明白了吗?建议你去买一本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你很有好处!

到bbs.51job.com上发贴子,问律师吧。

他们也没有达到一千八的工资啊,这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说词,没有的话就去找律师咨询一下吧,去徐滔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