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59:44
有人告诉我,如果被申诉者是用人单位的,最好能提交“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这指什么?是不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果我把那个证据拿去复印,会不会被视作违法?
那个证明是不是一定要拿出某个证件来才算?被申诉人这一栏不是要求填单位性质和单位地址的吗?可不可以填上这个,当成证明?

1.“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就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违法,最好是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因为副本上有每年的年检记录,今年的记录是“2006年度年检”。如果没有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失效,企业在劳动用工上属于无照用工即非法用工。

3.单位性质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属地管辖,也就是要由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发证工商局同级同行政区划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来受理。比如,上海市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上海市徐汇区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上海市徐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工商局里有 随便谁都能去当地工商局要一份 但是要付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