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出示交通事故现场资料与事实不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01:24
我是2007年3月在苏州角直出的一次车祸,对方的丰田转弯时速度过快,撞到我们的电瓶车,因为他的车停的位置距离我们的电瓶车倒地的距离有23米.我是受害者,当时直接被送往医院,4个月后我才可以走路,去了交警大队看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现场的资料与事实不一样,而且事故认定书的事是直到4个月后才到我的手里请问这有没有问题?(我是外地人 ,给一个小老板打工的时候出的事,当时我的家人都不知道我出了事,所以我的事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处理的)我在角直交警中队看到的现场资料与事实不符,交警给的现场草图有改动,而我又没有证据证明,唯一可以证明的就是现场照片了,但是交警的资料里偏偏没有照片,椐我所知,交通事故资料是要至少保存5年的吧.请问这是不是被人做了手脚了?像我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针对事故现场资料缺照片的问题,(交警当时有拍照片的)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交警?苏州的哪位交通事故律师比较好?
谢谢!

鉴于你的实际情况,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恐怕当凭你个人力量是不够的了,建议你尽快照律师,现在法律程序相对复杂,请个律师会更加有利于事务的解决。找律师的话可以到律师网上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