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59:47
我是来自浙江的,刚深圳打工,就到了福光村欣林电子厂,这个厂真是太垃圾了,工作一天12-13个小时,而且工资有的人一个月才拿到600-800而且又没请假又没况工,还收什么厂服费,培训费,没早餐吃,放假时没饭吃,只能饿着肚子上班,提出职工又不让,除非自离才能走,上次,31号那天正好是发工资时间,晚上我生病没加班,就延长15天才能发工资,主管经常骂员工,动不动就骂人,真的想走啊,想去做生意,但又不批,我该怎么办啊,

现在像你这样的事情好像挺多的。

1、对于一天12-13个小时的工作。劳动法规定职工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个星期不得超过40小时工作时间。每天加班前要挣得职工或工会的同意,每天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个小时,而且每个月加班的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
2、对于一个月拿600-800,我不知道深圳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但是你的工资手平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对于没有请假,你的假期应该包括病假、探亲假之类的假期。因为劳动法规定职工有休息休假权。
4、对于处长15天发工资的行为,劳动法规定,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按月就计算的,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拖欠职工工资。

对于以上实事,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