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54:52
2007年7月30日,我在一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当时卖方的房屋贷款未还清,我们口头协议说让卖方把贷款还清了就过户(有中介公司作证),签合同时,由于卖方妻子在外出差,只有男方签字,并且签字前我问过卖方,他妻子是否知道,他说他妻子明天回(第二天卖方妻子到中介公司去过,中介可证明)。签完合同的第二天卖方去银行还款,银行规定要1个月后才能还款。
于是我等了一个月,9月2号,中介给我电话说卖方不愿意卖房子了(主要是女方不肯卖),而且我还知道,卖方和银行约定的提前还款日就是9月3日。
9月3日在中介公司与卖方妻子谈(卖方男的不肯出面),卖方不愿意卖,并且说她不知道他老公卖房子的事情,但中介公司可以为我作证,这一个月期间卖方妻子来过中介几次。
当时签合同时,违约责任是赔偿合同价的15%(四万二千元),现在卖方妻子不愿意赔钱,也不愿意卖房。
我准备申请仲裁不知道能否成功。成功的可能性有吗?我主要担心的是:卖方妻子未签字,只怪我当时疏忽了,没有想过他们会反悔。

一个月的时间,房价涨了好多,而且我还等着这个房子结婚呢,现在真的急死了。。

谢谢好心的人,能帮帮我,不胜感激!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卖方妻子的名字,属于他们共有财产。
我下的定金是一万元整,定金和房产证都交由中介保管。
如果申请仲裁要多久能办完??
合同里有仲裁条款,如果任意一方违约可以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的前提是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由仲裁条款,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就不能提起仲裁,只能向法院起诉救济

你好,本案中卖方丈夫告知你其妻已经知悉合同成立,并在合同上签字,此时合同已经成立,合同上载明由仲裁条款,可以去仲裁条款中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你可以请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剩余的损失或者或者赔偿违约金+退回预交的定金(择一适用,不能并用,具体案情中,请求违约金明显有利)如果担心对方在仲裁期间恶意处分财产也可向仲裁庭申请对对方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提供担保)

如果倾向要房,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切记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采取保全,对方很可能在诉讼期间与其他人过户登记,一旦与其他人过户很可能会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你和他的合同就只是普通的债权了,不能要求交付房屋) 合同中未写明过户时间推定合同成立时就可以过户,仲裁虽然费用比诉讼高,但是一裁终局,不能上诉,相对会省很多时间,胜诉后要尽快拿裁决书到败诉方所在地或者房屋地的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是一年内,越早越好)

告死她,不过新婚将制,先找其他房子吧,不要破坏喜庆

现在他们就是属于单方违预,你要是和他打官司最底线你能要来定金的一倍,你看看自己的定金是多少吧! (要是我遇到这事,我肯定告他) 太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