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无意思打斗,责任归谁(请懂法人来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3:28:11
我家亲属六岁小孩在幼儿园午睡后用书包抡到了另一孩子,使其一眼睛受伤,请问若对方在和解不成后,请问若对方将我亲属起诉,我亲属的责任有多大,因儿童纠纷发生在幼儿园,幼儿园的责任有多大,谢谢!!希望您帮忙分析,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再次感谢!!

可以认定幼儿园没有尽到看护的职责,要承当部分责任。
侵犯者为幼儿,他的家属(监护人)应承当主要责任。
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行为的造成是由于幼儿园的疏忽(过失),幼儿园应承当主要责任。

这属于三方责任,具体责任要看三方的过错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