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法律 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36:54
我16岁~如果 有人想对我 有所伤害~我把他杀了或伤了 我有什么法律责任~ (是还没有造成伤害)
要判几年~谢谢~

如果已满16周岁,要负完全刑事责任.

假想防卫或者事先防卫,按故意杀人(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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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然有了,我说你想我对有所伤害然后把你杀了,你说会不会被判啊!想想都知道.

如果他还没伤害你 你先伤害他 你应该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了

没有伤害是什么意思?是说犯罪活动已经进行了但是因为你的反抗而没有成功还是说对方只进行了犯罪准备而没有进行犯罪活动?还是这些都没有只是你的假想?这对你的定罪量刑都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
如果对方进行了犯罪活动而你在犯罪活动进行中对对方有伤害那么你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无罪或者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如果是对方已经停止了犯罪活动,或者已经丧失了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能力后依然对对方进行了伤害你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但是根据情节的不同可能虽然被认定为罪名成立但是会有适当的减轻甚至无刑事惩罚.
如果对方进行了犯罪准备那么你可能被适当的减轻刑事处罚.
如果只是你的假想或者你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你就只能想上边:颤栗微笑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