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加班不给工资,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47:19
我进入一家做软件的小公司,当初应聘时经理说如果忙时公司会加班,我觉得这也正常就同意了。可是上了一个月的班,本来是双休日的周末却因为每个星期都要加班而变成了单休。等到发工资的那天,却发现没有加班费!去问经理,给出的解释是:实习期内没有加班费。请问这合理吗?难道我两个月的实习期就要这样白白牺牲休息时间出卖劳动力吗?那么我是否可以拒绝加班呢?请通晓法律的人给予帮助,这样是否合理呢?谢谢

实习期,也是工作期间,您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同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单位强制您加班您可以拒绝,并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看你当初跟他签的合同是怎么样的,如果没写到这条,到哪里讲你都没理,有写这条,才有得讲劳动法,如果什么都没签的话,最算你天天加班,拿不到加班费也告他不进,劳动法也只能保护那些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如果什么都没签的人也能得到它的保护,那现在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整天被老板拖延工资呀,不发加班费呀之类的事情发生了。

现在国内一般的中小型公司、企业都不签劳动合同的,除非你面试的时候问过这个问题,他答有,你才能跟他有理论的余地,不然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

话是说不合理 但是 小公司 别人要是没这样的要求的话 你直接给老板提 是很不好意思 老板的思想 当然是 理所当然的 实习生。。。
最好不要自己去 叫身边的其他实习生去 而你最好不要去 吃闭门羹 是一回事 给老板留印象又是宁外一回事 只要你还向在这间公司做下去 就说使其他人去问 这是最好的方法 别说我教坏你啊~~

中国的《劳动法》是假的,是给外人看的,是装门面的。
中国的企业可以随意践踏《劳动法》,根本就不把《劳动法》放在眼里。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物业就是随意克扣员工加班费的典型代表,且根本不把劳动者的权益放在眼里,每月超时工时比比皆是,甚至每月的工作时间达到210多个小时。
以上都是事实,工作时间安排表--银行工资卡--工资发放签名等。。。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