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问关于家庭协议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23:54
以下是签定的一份遗产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

遗 产 分 割 协 议

协议人:
***,长女,****
***,长子,****
***,次子,****
***,三子,****

遗产范围:
父母生前留有住房一套,坐落于****。

遗产分割原因:
响应市政府城市改造要求,此处房屋将予以拆迁。因拆迁所产生的所有收益经四人一致协商决定,按照以下方案予以分割。

分割方案:
1、 响应政府的拆(搬)迁工作。
2、 该户拆迁所分两套房源(65平方米/套),由次子***、三子***,每人一套,房源计划超平方款由个人自行承担。
3、 长女***、长子***,所得拆迁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平均每人所得额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4、 长女***、长子***,已得拆迁补偿款后,均不得再参与拆迁协议的任何事项。

本协议一经签定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n份,协议人各执一份,拆迁部门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 月 日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

1.在真正的拆迁工作进行之后,次子和三子并未分得65平方米的房屋两套,而是一套55平方米和一套65平方米的房子,因为在签协议的时候,长子扣留了房产证等相关的东西,要求次子和三子签完协议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未拿到协议里列明大小的房屋。

2.其实在房屋主人即四人的母亲去世时,留有口头遗嘱,此处房屋由次子和三子共同继承,当时长女和次子的妻子以及三子的妻子均在场,但并再无他人在场。若是长女承认,是否长子和长女没有任何继承的权利?

3.关于分配金额,现在也有了异议。(这里就算是4人都有继承权)
房屋拆迁的评估价格是128000(上面写的是13万,也是在他们的要求下补足的),在签协议时,长女和长子执意说这是他们的财产,因为次子和三子要拿房子,所以一分钱也没有,于是有了长子和长女一人拿65000的条款,但是我们认为房子还是要次子和三子要拿钱去买的,并不能成为不能继承评估补偿的理由。

有了口头遗嘱,协议就没有效力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协议!如是到法院,次子和三子可能胜出。

要是没有第三方人在场的话,就没有办法证明口头遗嘱有效了!那么你也就不可能撤销协议,你只能要求别人履行约定的义务,以违约为请求!

具体问题很难有证据证明口头遗嘱的存在.具体问题协议是有效的.可以请律师介入来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