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子公司的投资到底应该归属于哪一类长期股权投资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11:13
新会计准则好像没有很明确地规定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对控制下的子公司归属于哪一类长期股权投资(应该不属于企业合并吧),而且,还想问一下,如果对控制下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话,其投资差额部分应计入哪个科目?由于对子公司的投资应该不属于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那么我们应该按什么原则进行处理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题中,母公司向子公司增资的经济业务,由于在增资前,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增资后,母公司仍然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因此,不符合准则关于“企业合并”的定义,即该业务不属于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这里不再详细列明了。

以母公司用现金支付向子公司增资为例,母公司按照支付的现金金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增资所支付的现金,与拥有子公司的该部分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不单独体现与列示,归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核算。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上述差额应当按照商誉或者“负商誉”处理。

关于网友 shadowind520 - 经理 四级 的答复的讨论。

——“1.对控制下的子公司归属于哪一类长期股权投资
“这个问题不就是追加投资的问题吗?这个问题,要看第一次投资控制子公司的时候是否是同一控制下的.你想的这个问题很好,所以我们要究其本质,不能从半途就去考虑问题了”。

题中,母公司的增资行为属于追加投资行为,应当是母公司向其子公司认购该子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权)。该“追加投资”,不论母公司如何取得子公司原有股权(如:投资新设立子公司、同一控制合并、非同一控制合并),都只是母公司认购该子公司的新的股权,与企业合并没有任何联系。所以,增资不涉及企业合并问题,也就不涉及区分是否同一控制合并取得该子公司原有股权的问题。

此外,如果母公司向该子公司收购其已发行在外的、并由其他少数股东持有的股份(权),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企业合并问题。

——“2.对控制下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话,其投资差额部分应计入哪个科目?
“仍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投资成本和子公司账面有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成本与其拥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