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诉讼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03:18
我公司将一个工厂资产整体收购,原工厂已经注销,现有原单位职工将原工厂起诉,理由是为给他们交养老保险,但原工厂已经注销,我方现在成为第二被告,是否有理由?我方应如何操作呢?
我方收购原工厂是资产整体收购,债权债务无关

如是合并原单位,则应承担责任,如只是购买资产,我认为不应该承担此责任,原单位职工应起诉原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即出卖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合并之前的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因此您公司要一定的责任是肯定的了,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解决问题,避免公司遭受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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