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关于离婚协议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22:47
本人想与丈夫解除婚姻,因为很多客观原因,主要是感情破裂,现在很想了解下如果本人与丈夫离婚后家产会怎样处置,首先房子是我在认识丈夫之前就买了,户名是我自己的名字,那离婚后是属于我们2人财产吗??
丈夫还有个奶奶,奶奶有套房子,不知道那套房子在奶奶去世后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他孙儿呢?
我们还有个女儿,3岁,我们两个都有工作,法院会把女儿判给谁呢??

1、房屋产权应该以登记为主,如果房产证上仅有您一人的名字且该房产是您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这套房产就是您的个人财产,您配偶无权主张分割。

2、您丈夫奶奶去世后,您丈夫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他遗嘱等,您丈夫可以继承属于他的份额,如果到时候你们的婚姻关系还存续的话,那么您丈夫继承的份额您也可以主张一半的权利。

3、抚养权的归属要综合考量决定,当然孩子年龄小较为有利于母亲。

房产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

你的名字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如果你丈夫的奶奶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没有指明由你丈夫一人继承,那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指明由你丈夫一人继承,就是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一般来说孩子会判归母亲,除非父亲更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或者母亲不适宜或无能力抚养孩子

1、就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但需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佐证,如果仅以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而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如果判决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将会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我在认识丈夫之前就买了,户名是我自己的名字”,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即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不会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割。
3、你丈夫的奶奶去世后,其房产将会作为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将会由你丈夫的奶奶的继承人继承。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双方都有权请求婚生子女的抚养,如果双方都要求抚养的话,法院会考虑对子女有利的情况来进行判决。
由于你说的情况太笼统,所以我说的都是“一般”情况。离婚会涉及到很多细节问题,建议请律师咨询,会对你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