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办理退工手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03:12
问单位不给我签合同,因此同意我暂时不交劳动手册和退工单,不过虽然我没交劳动手册和退工单,他们却在网上帮我办了用工备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今后离职,还需要他们帮我办理退工等相应手续吗?如果我今后离职,要求他们支付当月工资和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这方面受法律保护吗?
退工后劳动手册上只有工作单位盖章,后面劳动部门那栏没有职介所盖章(据单位说他们没劳动部门),这个劳动手册是退工时单位交还给我的,请问这样的劳动手册拿到新单位办录用手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是在上海的,谢谢

根据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2)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形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便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做好交接工作以及人员的调整。劳动者不提前通知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单位可发当月工资,但若不办理退工手续,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