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很重要 ~~ 法人的权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17:12
最近听到的 : 一间公司有两个投资人 一个占比较大的股份, 但是公司是以股份较小的人登记~~现在股份较小的那个人将该公司所有登记的 如工商执照 法人代表 还有将他的股份 都转到他的亲信名下
,并把公司中股份较大的股东的在该公司工作的亲信踢走。

他想将公司据为己有 但是按合同他无权私自作出重大决定,但是现在他做了~~请问他的亲信作为的经营者和法人代表 还有 股份者有效吗~~如果打官司请问在哪点上可以告原小股份人违约 并 承认他的亲信的职能无效 将那个人踢走 。把公司还给原无过错方 即大股份者

请大家帮个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没有全体股东的签字确认并授权,工商局不可能给它办理变更手续啊?
如果真的有你说的这种情况发生,就应该先调查小股东如果通过工商局办理的变更手续,最大的可能行是小股东伪造了其他股东的签名,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对工商局予以说明,再其不接受的情况下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工商局未尽审查义务。
亦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小股东,但是即使获得胜诉判决,工商机关亦有可能不接受民事判决的结果,再补办登记手续来会比较麻烦。还是第一种方法来的稳妥些。
小股东的行为当然构成侵权行为,不但可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其侵犯其他股东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的法律责任,亦可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追究其一般侵权责任。
但是你的背景情况介绍的不是非常清楚,也许我并没有完全理解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