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出了点工伤,同学给我介绍了个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04:33
据说这个律师还是一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我委托这个律师时没有经过律师事务所而是直接和这个律师交谈,我们之间的约定是,等官司打赢了才付律师费,而且律师费是我得到赔偿的20%,我觉得有点多,哪位大师能告诉我这种聘请律师的过程是否合法,律师费是否合理?

你说的情况不太明了。

一般我们所谓当事人“委托律师”,其实应该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然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某位律师”来为当事人代理。

严格的来说,执业律师不得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来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你可以这样判断,就是你支付律师费用的时候,如果其开具了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正规发票,则这样做就是“通过律师事务”;如没有发票,律师直接收取费用,则属于违规。

关于你提到的打赢了官司才付律师费,这个称为“风险代理”。律师在听取你单方的言论后,就开始律师服务,而能不能打赢官司关键还要看事实和看证据,且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则他收取更多的费用,这样律师会更有动力。
对于风险代理方式,一般业界收取判决所确定数额的15%~35%。

这个律师过程应当说并不违法。
你这种情况属于风险代理的方式,风险代理对于律师而言风险较大,因此他们收的律师费也较多。但是我们认为工伤事故的事实应当是比较明确的,风险代理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代理方式。

最好就是找老板可不可以私了。如果预期赔偿不多的话,打官司的成本就增加了。就算打赢的了可能对以后的就业也会有影响。
最好对比下打不打官司能够得到的收益,看下那个合算。

没有经过律师事务所,属私自接案,私自收费.
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其次,工伤赔偿律师代理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
你叙述的收费方式是风险代理.

最后,你最好请那位律师出示一虾"律师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