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不适格,法院将如何处理,被告如何提出异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41:42
如果驳回起诉后,原告又追加了一个被告,但仍然不适格,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开庭应当是一审还是二审

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被告不需要说什么吧,这是法院自己来裁定的。

  按法律规定,由于被告不适格,法院对事实予以查明,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