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帮我看看!!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8:35:21
事情是这样,我在公司做业务,当时公司给我们都配了个电动自行车,价值1900,我大家都交了800押金,我当时钱不够交了500,当时问车子丢了的责任问题,经理说800押金就没了,过了两天,公司拿了个协议我们也就没说什么就签了(里面说我们负全责),有一天上班下雨,车子早上我骑到公司后(公司是在一个单元楼车子一般在院子放着我也锁了,门口还有保安)当天在没用过,到下午6.00发现车子不见了,后来公司让我负全责,我觉得不合理,而且公司也不找物业的责任,也没报案。我有半个月的工资和500押金都在公司,我该怎么办?
1:想把公司的货卖了以后就不干了来抵我的工资。然后消失,这样违法吗?
2:还有其他更好的建议吗?

如果你把公司的货卖了来抵你的工资,然后消失,那你可能构成犯罪(要看具体的价值)。公司现在要你赔偿是正确的,没有任何问题,至于你的车是在有保安的情况下丢失的,那你可以去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这与你的公司无关。你说交押金的时候说仅仅是押金没有,但如果后面签的协议说丢失车子要负全责,但你还是要负责赔偿的。针对你的情况有如下建议:
1、与公司进行协商具体的赔偿数额,因为车子并不是全新的了,所谓落地半价,既然不是新车子就不能按照全新的价格来赔,即使车子是全新的给你,但由于是作为你工作用具的,所以你只要以当前的新旧程度结合市场价格来赔偿。
2、以手中的货为谈判的筹码,但记住绝对不要把货卖了,只能软拖着,公司问你要货,你就谈车子的事情,而不谈货的事情。

1:把公司的货卖了以后就不干了,来抵工资。然后消失, 这样不合法.
2:协议书签字生效,你应负全责.你应找门口的保安和物业的责任,你应报案.门口的保安和物业有责任,门口的保安责任大.你虽对车负全责,但车被盗你无过错,不负责任.门口的保安是干什么的?如果防盗措施不力,由公司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