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要专业点的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05:55
我的爷爷奶奶相继过世,有三个儿子,老大婚后一直在外地,老二在奶奶去世期间对爷爷尽主要赡养义务,老三在本地偶尔过来看看,老二的媳妇在赡养期间患上直肠癌,家庭困难!应怎样分配遗产,有一栋房子和十万左右遗产,并且老二在奶奶患病期间尽主要照顾责任!
老大曾经无数次的口头承诺不要遗产,老三也说过要给老二房子的事,但都反悔了。

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是按继承人数平分的,但是如果在起诉时,法官可以考虑当事人所尽的职责,适当增减其份额。
因为老二的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不成为影响遗产分配的原因,只能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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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之前的承诺无效。
此种情况,建议以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
但是一般人还接受不了通过打官司分家产的处理方式,认为伤害感情。
你看着办吧。

原则上是三个儿子平均分配遗产,但尽赡养义务较多的,适当多得遗产.你可以参考<继承法>.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在同一继承顺序上的继承人应当平均分割遗产,同时法律也规定对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多分财产,即老二应当多分财产。

都是亲人,建议你们私下协商处理,不到不得以的情况下不要轻易走司法途径,因为那样影响你们之间的亲情,对你们以后的生活不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你说的老二可以适当多得一部分遗产,因为他尽的赡养义务比他的两个兄弟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