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期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06:55
我是9月4号开始上班的,今天10月15号了,在适用期,我没签合同。老板把我解雇了,我是网站做平面设计的 ,老板说我做的东西,不符合他的思想,这样把我解雇了,现在只发了9月份的工资给我,不准备给我10月的工资了,就因为说我思想和他不对味。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去劳动局?希望大家看了劳动法,给我一点意见,在此,谢谢大家了~~~~~~

楼主现在抓紧和公司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 你需要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仲裁是诉讼地前置程序。
你需要准备你上个月的工资单据,最好有其他员工的证言,说明你确实在公司工作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劳动局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一般也会做出有利于劳动者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