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税收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56:22
我想知道如果会计给了我一份这个月和以往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销项税额的话,我该如何决定要交多少增值税?当然不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么简单。我的意思是假如我预先知道11月份公司不得不开好多增值税发票,并且公司银行存款有限的话,那么在10月份我可能就会尽量少开发票,而且会把一些进项税额留到11月相抵。所以决定公司要交多少增值税是有好多因素要考虑的,公司总之是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少缴税。

所以我的问题就是,我在为公司决定交多少增值税时,要考虑哪些因素。有没有资深的人员帮我解答下,不胜感激。
多谢下面两位。我们公司是提供网络服务的公司,而且一般情况是,客户会要求我们先开增值税发票,然后才同意付款。我不是会计专业的,所以也不是很懂这些。所以再问个问题,按一楼的说法,好像是只要收入实现了(或货物发出)等,我们就有了销项税额。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们公司看的很重的是开不开发票呢?按公司其他人的说法,好像是只有我们开了发票,才算我们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公司的做法是,如果这个月公司的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不足的话,就会尽量不开发票给客户,免得税额过大,超过现金的承受能力。请解释下,谢谢!

正象你所说的,可以控制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时间来操作缴纳税收(注意90日的规定:在发票开具日期后的90日内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进项税),但是否开具销售发票一般则不能控制缴纳税款,因为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点一般是按照货物出库为准的,参见以下规定:

增值税:

增值税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增值税是因增值所交纳的税.不管你今天能少交多少税,以后都是会慢慢补回来的,只不过这个过程是人为的延缓了一下而已.
建议你还是均衡纳税的好,以免后期纳税负担加重!
原来的我就象现在的你这么幼稚,以至于后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增值税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如果你按税法规定的时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