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0元的欠款,诉讼需要花多少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59:09
2005年借款给一朋友,中途有催过款,后写了张欠条是另一个朋友带办,把我的名字写错,请问是否有效。当时有朋友可做证已经借出5300元。
欠条写2008年之前还清,我想尽快追还,但他一直不接听电话。他人在武汉,我却在上海 ,因为工作原因 没办法能回武汉办理诉讼,请问我怎么样才能追回?而且诉讼费用是怎么样的?5300元是否会按照3年来的利息赔偿给我?他若执意不归还 我该怎么向他讨还?

LZ最简单的方法是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即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通过这个比直接提起诉讼成本底。
当然是按照3年的利息来赔偿,如果他执意不还,那当然只有通过诉讼了,但是LZ说把名字写错了,可能在诉讼举证上不利。

案件受理费是50元,你可在2008年元旦来诉讼.可委托他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