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中!离职员工无法享受在职期间工伤的赔付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24:08
离职员工无法享受在职期间工伤的赔付么?
强烈求助啊!
最近去申请工伤认定,被告知:
我已经提前辞职,和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了,
等于是已经放弃了劳动合同期间发生的工伤的赔偿权利!
这是哪个天杀的定的规矩!
难道说住院期间被误诊误医,出了院发现后遗症就是已经自动放弃权利无法获赔了么?
难道提出离婚的一方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就是已经放弃权利无法再分得财产么?
难道被强*的不幸女人事后懂法了再去告罪犯就无法判刑了么?
难道法律就是这样给受害人如此没有保障的保障的么?
极度迷茫中!
感觉现行劳动法存在诸多不完善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地方。单位随便耗着就可能耗死你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只有60天显然对普法和维权都做的比较差的现今是太短了。单位的拖延加上劳动部门的调查认定让劳动者在时间和精力上很难吃得消。保障当然不是绝对的,但迫切需要更合理的相对保障啊!
劳动争议肯定必须先走仲裁程序,这个程序分两级全部完事好像需要120天,然后不服仲裁才能提交法院受理。
最后求教:工伤也可以当作人身损害来诉讼么?法律根据上是什么说法?需要那些证据或条件?

首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离职员工是无法享受在职期间工伤的赔付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法律的救济不是无条件的。

其次,与其抱怨法律的不完善,不如尽自己所能在法律能够救济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相信法律是公平善良之术,相信法律会在完善中前进。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具体规定由全国各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综合全国其它各地的处理情况,工伤职工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您可以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最高院解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证据要证明您的人身损害是由对方的过错造成的。

针对我国目前工伤纠纷诉讼程序繁杂,官司打赢不易获赔更难,受害者或其家属的维权意愿,被遥遥无期的诉讼一点点消磨,最终选择了妥协,拿到部分赔偿金即匆匆了事的现状,长期以来,工伤官司“打得赢却拖不起”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由于我国目前施行的是“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即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进入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其中的劳动仲裁是必须程序,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由于程序繁琐,更由于劳动仲裁的权威性不强,绝大部分案件最终都走向了法院,因此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工伤官司,如果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从最先的确认劳动关系到最后的执行,进入赔偿程序,至少要过11道关口,需时大约47个月,将近4年之久,有的甚至拖五六年或者上十年,不仅耗时耗力,还要耗费大量的钱财,往往一场官司打下来,即使不倾家荡产,也要脱一层皮。
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改革目前的劳动仲裁体制,将现有的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劳动审判庭合二为一,且中国劳动人口是最多的国家。我们难道就不能期待啊,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提倡的民生,难道只是嘴皮磨一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