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8:07:41
我先认识一个女孩,想追求她!但她无良的老板就是要加班!她上的是夜班,一班是晚八点到早八点!这不算加班,加班有时到九点,十点!!!她到家就要休息,我是完全没有机会发挥啊!!!
请问诸位这个厂触犯了 劳动法 的第几章 第几条 !!!
可不可以寄律士信给他,或者举报什么单位的 !!!

如果工厂正常安排工作(三班倒的单位多了),关你什么事?
如果工厂没有休息,那就是问题了。(但不太可能呀,现在还有这样的单位?天天上班12小时以上,谁受得了?是不是你想追求的人找个借口呀?)

“晚八点到早八点”,这已触犯了现行《劳动法》第四章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你可以请律师帮你寄律师函,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