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45:18
我是一个汽车业务代理公司,本人向出租人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公司的办事地点,但是由于房子太大,公司又用不上,于是,我就留了一间小的门面作为办公地点,其他的部分便租给了另一个人用于经营野生鱼饭店,我的转租行为是经过出租人同意的,但是没有书面同意,只有口头上的同意。
我与次承租人有一份转租协议,现在问题出现了,那个次承租人自开业以来就没有交过一次该交的房租,现在他人也跑了,只留下一些设备还在房子里面,现在出租人要求我去问次承租人把房租交了,原本属于我的办事地点也被出租人也收回。
请问出租人的这个行为合法吗?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补充:1:原房租1600元,我转租也是1600元,也就是我不用再缴房租
2:出租人在次承租人开业那天接受次承租人邀请吃饭。在次承租人经营期间,出租人在此饭店吃饭有欠款未付,这个可以作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据吗?
我们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请帮我解答一下。

他的做法基本合法 朋友 这只能是怪你自己自我保护意识太差了 在你那吃饭什么的根本不能算同意转租的证据 他在你那吃饭有没有写什么欠条或类似能够证明他确实吃饭没给钱的东西 如果有的话 可以找他追要一些饭钱 如果没有那你就完了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你的转租人 但希望很渺茫啊 以后要注意了 最起码要对方多交一个月的押金 才能将屋子租给他 而且 要提前一个月去收租金才好 花钱买教训吧

我认为你的转租有效,如你所说,出租人在那里吃过饭,就足以证明他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你转租了,而且出租人也没提出异议,则可以认为出租人同意了你的转租行为,出租人的饭费欠款可以用来作为证明出租人对你的转租没有异议的证据。
当然了,次承租人没有交房费应该由你来交足。因为你和次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与你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是两个合同关系,此承租人是否交房租不影响你给出租人交房租。
另外,如果你和出租人的租期未到,出租人是无权利直接解除合同的,你可以继续租用,除非出现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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