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转租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40:20
我是一个汽车业务代理公司,本人向出租人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公司的办事地点,但是由于房子太大,公司又用不上,于是,我就留了一间小的门面作为办公地点,其他的部分便租给了另一个人用于经营野生鱼饭店,我的转租行为是经过出租人同意的,但是没有书面同意,只有口头上的同意。
我与次承租人有一份转租协议,现在问题出现了,那个次承租人自开业以来就没有交过一次该交的房租,现在他人也跑了,只留下一些设备还在房子里面,现在出租人要求我去问次承租人把房租交了,原本属于我的办事地点也被出租人也收回。
请问出租人的这个行为合法吗?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补充:1:原房租1600元,我转租也是1600元,也就是我不用再缴房租
2:出租人在次承租人开业那天接受次承租人邀请吃饭。在次承租人经营期间,出租人在此饭店吃饭有欠款未付,这个可以作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据吗?
我们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请帮我解答一下。

你好,出租人的行为是合法的

我先给你解释下转租的含义,转租相当于你将房东的房子和别人签了一个新的租赁合同,这个合同时完全独立的,与房东无关,但是因为出租的房子是房东的,所以要经过房东同意才可以转租。

首先,转租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但不代表责任转移,转租之后,你是转租的房东,转租责任由你承担

其次,不论你转租后租了多少钱,对于出租人都是无关的

再次,有吃饭欠款未付,如果有欠条,可以充抵房款

你要责担你向房东租房的房租,同时你可以向你的转租客追讨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