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这样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32:29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赔了,欠下经销商一万八千元的债务,经销商来要钱,我和朋友每人给他写了九千元的欠条,等有钱的时候还他.
过去了半年,经销商拿着欠条向我要钱,我一时间拿不出来九千快钱,经销商说我有钱不给,就把我起诉到法院了,法院让我3天还钱.
在我们农村九千块也不是个小数目,俺家里我是老二,还没结婚.家人都是种地的,哥哥结婚了,是个教师,一月也有两千多块钱的工资,法院的意思是俺哥有钱,让我向俺哥先借钱还债,我说那不行,哥哥已经分开家了,他们也是一家人,有点钱也是准备生孩子用,就这样法院把我拘留了15天,出来以后,我就赶快找工作赚钱还债,朋友介绍让我去饮料厂上班,头两个月试用期四佰.过了试用期技术熟练了就可以拿到一千多的工资,我刚干了一个多月,法院的人又找我要拘留我.我就问法院的人你们怎么又拘留我? 法院的人说,没办法,债主又申请强制拘留了.听法院的人说的意思是,拘留到还钱为止,出来一次,在拘留一次,因为法律没规定拘留次数,就这样我又住了10天,出来回到厂里,带班的说不让我来了.
我今天就是想问问法院是不是可以重复拘留我?
如果两个月拘留一次我也赚不到钱还债啊.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

哪有这种事啊,法院根本没权利拘留你,法院的行为是违法的,告法院,没钱可以去上级法院申请,会配给你律师的(法律援助)

可以,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但从实践中讲一般不应过多,对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简单的拘留了事。你可以向该院领导反映一下,或者下次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不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