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劳动法,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55:20
我是今天即11月8号交的辞职报告,那是不是30天以后我就可以走人可以再找工作了?事关紧急,请相关专业人士回答,谢谢谢谢
可是如果一个月后公司还是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再找下一个工作需要离职证明的

是的,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方,现在你就可以开始找下家了
如果不给离职证明,那只有找本地区的劳动仲裁

可以走人,但如果你签的劳动合同里有违约责任,还是要赔钱的

没有错,但还是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避免造成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完全正确。
最晚12月8日走,公司提前批准,当然可以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