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后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36:45
我父母于2001年11月离婚,离婚后法院把他们的房子判给二人,每人一半,我妈要房间,爸爸要客厅,厨厕共用,因为大家在外面都有另一套房子,所以这套房子就这样一直没人住.

问题来了,我妈之前想让我爸将房子释产,好让房子卖出去,可是我爸再三推托,我妈也没有办法,但是,现在那套房子在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卖给别人了(因为有朋友看到有人在里面住,但不知道是我爸买了还是租给别人了),那我妈还能有办法要回自己的一半吗?

麻烦各位了!耐心点解答,答得好的可以加分,谢谢!
另外,我爸因为我妈一直没有交过管理费而拒绝把本应是我妈的房间给我妈放东西,这合法吗?

首先,法院的判决是有强制力的。
根据法院的判决你爸和你妈的房屋形成了一个法律上的区分所有权,你妈对客厅、厨厕有一定的权力,而你爸无权处分你妈的房间。也就是他租/卖不用到房间也得征得你妈的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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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你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你爸的行为。因为该行为为可撤销行为。同时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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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所以我提到的做法很没人情味。。。

如果真是租/卖给别人了 那得到的钱也应该是你爸你妈平分

析产:首先,凭着有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到财政局申请免征契税,因为夫妻离婚析产转名案件,按政策规定是可以免征契税的。现时大约13个工作日便可以完成免征契税的审批手续。被确认取得产权的一方去办理。如果对方不予配合,房产证原件不愿提供就只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跟着,带上同意免征契税证明和上面所述的资料,再到登记窗口办理析产登记便可以了,费用只需要付50元/证,证照印花税5元/本。

你爸要是不配合 那你们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或者向昨晚我跟你说的 向当地律师咨询 有时地区不同处理办法也不同

可以要回的.那是你父母共有的.卖要2个人都同意的,

如果隐瞒.那是违法的.

建议你妈先去找你爸问清情况:

1.如果是卖,因是共有财产,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买卖无效。你妈妈可以要求和你爸爸分割所得以追认该买卖行为,也可以拒绝追认导致买卖行为无效,你妈妈可以将卖家赶走。

2.如果是租,同理,你妈妈可以主张分钱,如不行,也可以把租客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