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11:02
我父母于2001年11月离婚,离婚后法院把他们的房子判给二人,每人一半,我妈要房间,爸爸要客厅,厨厕共用,因为大家在外面都有另一套房子,所以这套房子就这样一直没人住.

问题来了,我妈之前想让我爸将房子释产,好让房子卖出去,可是我爸再三推托,我妈也没有办法,但是,现在那套房子在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卖给别人了(因为有朋友看到有人在里面住,但不知道是我爸买了还是租给别人了),那我妈还能有办法要回自己的一半吗?

另外,我爸因为我妈一直没有交过管理费而拒绝把本应是我妈的房间给我妈放东西,这合法吗?

麻烦大家耐心一点,详细一点,逐一回答,答得好的可以追加分,谢谢!

你好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一定权威,也即我们称的既判力。
双方都必须按照自行,任何单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都不能提出与之相反的判决或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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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你父亲无权不交出属于你妈的这一份,因为。同时你爸的租/卖客厅或者厕所行为在没有得到你妈的同意下是无效的、同时你爸无权处分你妈的房间

你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母亲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你父亲的做法是不对的。

如果你母亲希望无障碍的行使对房屋的权利。那么,给你点建议:

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1、你母亲支付你父亲一般款项,房屋归你母亲所有;
2、由你父亲支付一半款项,房屋归你父亲所有。

通过法院,分割财产

1、由离婚判决可知房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其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处分(租或卖)否则就是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2、可以建议协商解决由其中一方购买另一方所有的部分,使房子的所有权完全归他们中的一人所有。3、诉至法院,请求返还租或卖房的收益中的你母亲的那一部分。或者请求法院判决你父亲租或卖房的合同无效,另外,若你父亲是卖房则你母亲可以主张以同样的价格优先购买(这是共有人的一项权利)。